環境應急預案:我公司的環境應急咨詢團隊具有化工、冶金等行業環境風險識別、環境風險影響預測、風險防控和應急措施可行性分析工作經驗,熟知國家、地方突發性環境事件管理規定,應急預案編制和備案相關要求。我公司以客戶具體工藝和生產裝置為基礎,識別企業環境風險源,充分調查并分析企業現有風險防控和應急措施,結合所屬行業環境風險事故特征,為客戶編制環境風險評估報告,并以此基礎提出有針對性、具體、可操作的環境應急預案,并按照分類分級管理的原則,協助企業向環護部門備案。
環境風險評估及應急預案的工作主要包括:
一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提交文件:(一)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;(二)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;(三)環境風險評估報告;(四)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;(五)環境應急預案評審意見。
二、應急預案相關文件編制及咨詢程序:(一)資料收集、(二)現場調查、(三)風險評估,編制《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報告》、(四)應急資源調查,編制《環境應急資源調查報告》、(五)階段性回顧、(六)預案編制,編制《環境應急預案及編制說明》。
建立環境風險防范體系和科學有效的環境應急機制,市、區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,提高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能力。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單位應當編制環境應急預案,做好應急物資準備、人員培訓和預案演練。國務院、省、市人民政府或者省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關于預防污染事故、改善環境質量、排放污染物方面有新規定的,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有關責任主體整治,并可限定其在完成整治前的作業時間與排放方式。








